为了进一步增强学校管理工作的透明度,促进民主监督,提高办学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校务公开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依法治校的原则,通过建立健全校务公开制度,保障教职工、学生及家长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规范化、民主化和科学化发展。
二、公开内容
1. 学校发展规划与年度工作计划;
2. 教职工招聘、考核、奖惩情况;
3. 财务收支状况,包括预算执行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
4. 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及录取结果;
5. 教学质量评估结果;
6. 学生评优评先名单;
7. 其他需要公开的重要事项。
三、公开形式
1. 设立固定的校务公开栏,在校园内显著位置设置;
2. 利用教职工大会、家长会等形式进行通报;
3. 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
4. 定期召开教代会或家长委员会会议,听取意见和建议。
四、工作机制
1. 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校范围内的校务公开工作;
2. 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确保每项工作都有专人负责落实;
3. 建立健全信息收集整理机制,保证所公开的信息真实准确;
4. 定期检查评估校务公开的效果,并及时调整完善相关措施。
五、监督保障
1. 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
2. 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3. 鼓励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到学校的管理和监督中来,共同维护良好的校园秩序。
六、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兴隆中心小学所有。
以上就是我们兴隆中心小学校务公开制度的具体内容。希望全体师生能够积极支持配合这项工作,共同努力营造一个更加公平公正和谐美好的育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