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业生产中,天车作为一种重要的起重设备,广泛应用于各类工厂和仓库。为了确保操作安全,避免事故发生,天车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天车十不吊”规定。这些规定不仅是操作规程的一部分,更是保障工作人员生命安全的重要准则。
一、超载不吊
任何情况下,天车都不能超负荷运行。一旦超过额定起重量,可能导致钢丝绳断裂或设备损坏,从而引发严重的安全事故。
二、信号不明不吊
如果指挥信号不清楚或者混乱时,不得进行起吊作业。只有当指挥信号明确且准确无误时,才能开始操作。
三、散物捆扎不牢不吊
对于散装物品,在没有牢固捆绑的情况下严禁起吊。否则容易发生散落,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
四、吊物上站人不吊
禁止将吊物作为升降平台使用,任何人不得站立于吊物之上。这不仅违反了安全操作规范,还可能因为重心不稳而导致翻车事故。
五、埋在地下物件不吊
对于埋藏于地下的物体,由于其位置固定不易移动,强行起吊可能会损坏设备甚至危及人员安全。
六、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定期检查并维护天车的各项安全设施至关重要。一旦发现刹车系统、限位器等关键部件出现故障,则应立即停止使用直至修复完毕。
七、光线阴暗看不清不吊
在夜间或光线不足的工作环境中,如果没有足够的照明条件,则不宜进行吊装工作,以免因视线受阻而产生误判。
八、棱角锋利物件未加垫衬不吊
棱角分明或表面粗糙的重物,在接触点处极易划伤钢丝绳,因此需要事先采取保护措施如添加木板之类的东西来缓冲压力。
九、违章指挥不吊
坚决抵制任何形式的违规指令。当遇到不合理的要求时,操作员有权拒绝执行,并向上级反映情况寻求解决办法。
十、危险品不吊
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的运输需特别小心谨慎,通常会选择专用车辆来进行运送,而非采用普通起重机来进行搬运。
以上十条规则涵盖了从准备阶段到实际操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潜在风险因素。每位从事相关工作的同仁都应当铭记于心,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义务,共同营造一个健康和谐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