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识信息
化学品名称:四氯化碳(Carbon Tetrachloride)
分子式:CCl₄
分子量:153.82
CAS号:56-23-5
二、物理化学性质
外观与性状:无色透明液体,具有类似氯仿的气味。
溶解性:不溶于水,可溶于醇、醚等多数有机溶剂。
密度:1.595 g/cm³(20℃)
熔点:-22.9℃
沸点:76.8℃
蒸汽压:133.32 kPa(20℃)
三、危害概述
健康危害:
急性毒性: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长期接触可能引起肝肾损害。
刺激性:对皮肤和眼睛有轻微刺激性。
环境危害:
对水生生物有毒,可能导致水体污染。
四、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衣物,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五、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遇明火、高热可燃。受高热分解产生有毒的腐蚀性烟气。
灭火方法: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冷却火场容器,直至灭火结束。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
灭火剂: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
六、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行动: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
环保措施:小量泄漏可用砂土或其他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大量泄漏构建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七、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密闭操作,加强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戴橡胶耐油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避免与氧化剂、还原剂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应与氧化剂、还原剂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八、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职业接触限值:PC-TWA(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5 mg/m³;PC-STEL(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10 mg/m³。
监测方法:气相色谱法。
工程控制:生产过程密闭,加强通风。
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建议佩戴氧气呼吸器或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
手防护:戴橡胶耐油手套。
其他防护: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淋浴更衣。注意个人清洁卫生。
九、理化特性
稳定性:稳定。
禁配物:强氧化剂、强还原剂。
聚合危害:不聚合。
分解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氯化氢、光气等。
十、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危险废物。
废弃处置方法:建议用焚烧法处置。焚烧炉排出的卤化氢通过酸洗涤器除去。
废弃注意事项: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
十一、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61545
UN编号:1846
包装类别:Ⅱ类包装
包装标志:有毒气体
包装方法: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紧玻璃瓶或塑料瓶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紧玻璃瓶或塑料瓶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紧玻璃瓶或塑料瓶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紧玻璃瓶或塑料瓶外普通木箱。
十二、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1996年劳动部颁布)等法规对四氯化碳的安全使用、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具体规定。
十三、其他信息
参考文献:《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指南》、《危险化学品名录》等。
本说明书旨在提供四氯化碳的基本安全信息,使用者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需结合具体情况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