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你委《关于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更名为重庆城市建设职业学院的请示》(渝教文〔2023〕XX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更名为重庆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二、重庆城市建设职业学院的办学性质、办学规模、办学层次、管理体制等保持不变,仍由市教委主管。
三、希望学校以此更名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办学质量,为社会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请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及时向社会公告更名事宜。
特此批复。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23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