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肩负着教书育人的重要使命。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育行业的整体形象,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和社会公信力,特制定以下“师德师风八条禁令”,以规范教师的职业行为,树立新时代人民教师的良好风尚。
第一条:严禁侮辱或歧视学生
教师应当尊重每一位学生的个性与尊严,不得因性别、家庭背景、学习成绩等原因对学生进行侮辱或歧视,更不能以任何形式伤害学生的自尊心。
第二条: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任何情况下,教师都不得采取打骂、讽刺、羞辱等手段对待学生,也不得通过作业惩罚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应以耐心和爱心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第三条:严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
教师在工作中必须保持清正廉洁,坚决拒绝接受学生及其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或其他形式的利益,杜绝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行为。
第四条:严禁传播不良信息
教师应自觉抵制网络谣言、低俗文化等不良内容的影响,不在课堂内外传播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的信息,为学生营造健康向上的学习环境。
第五条:严禁学术不端行为
教师需坚持严谨治学的态度,严格遵守科研诚信原则,不得抄袭剽窃他人成果,不得弄虚作假,确保学术研究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第六条:严禁参与有偿补课
教师不得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从事有偿补课活动,也不得以任何形式诱导或强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损害学生权益。
第七条:严禁违背职业道德
教师要坚守职业操守,不得参与赌博、酗酒等不良行为,更不能触犯法律底线,始终保持高尚的情操和纯洁的品行。
第八条:严禁泄露学生隐私
教师在处理学生信息时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擅自公开或传播学生的个人信息,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以上八条禁令既是每位教师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也是社会对教育行业提出的新期待。希望全体教师能够以此为镜,不断提升自身修养,争做一名品德高尚、业务精湛的好老师,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更大贡献!
(注:本文内容纯属虚构创作,并非实际政策文件,请勿将其作为官方依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