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城乡建设领域的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自建房存在的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近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山西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旨在通过全面排查、分类整治、长效管理等措施,切实提升全省自建房的安全管理水平。
根据《方案》部署,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将覆盖全省范围内的所有自建房,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学校周边等重点区域。整治内容主要包括结构安全性、消防安全性以及使用功能性等方面的问题。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立即采取停用或拆除措施;对一般隐患进行限期整改;建立健全自建房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确保新建、改建、扩建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为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方案》还明确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责任分工,并强调要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整治任务落实到位。同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举报,共同维护公共安全环境。
此外,《方案》特别指出,在整治过程中要坚持依法依规办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确保每一项整改措施都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检验。同时,注重宣传引导,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山西省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实际行动。希望通过扎实有效的整治工作,彻底消除自建房领域存在的各类风险隐患,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下一步,各市县政府将按照《方案》要求,迅速行动起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同时,还将加强对整治工作的跟踪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做法,不断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全省自建房安全管理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