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心理健康成长,营造和谐的校园环境,我校特设立心理咨询室,并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开放时间
心理咨询室每周一至周五的课余时间为学生开放,具体开放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时间,将提前通知。
二、服务对象
心理咨询室的服务对象为全体在校学生,包括但不限于学习困难、情绪问题、人际关系困扰等。同时,教师和家长也可通过预约方式寻求专业建议。
三、保密原则
心理咨询室严格遵守保密原则,所有咨询内容均严格保密,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但若涉及重大安全问题或法律事务时,将依法依规处理。
四、预约流程
学生或家长可通过班主任或直接到心理咨询室预约咨询时间。咨询室工作人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合适的时间段,确保每位来访者都能得到充分的关注。
五、咨询形式
心理咨询采取一对一谈话形式,必要时可结合团体辅导或心理测评工具进行辅助。咨询师将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解决方案。
六、档案管理
每次咨询结束后,咨询师会记录相关情况并妥善保管咨询档案。档案仅用于后续跟进及研究之用,确保信息的安全与隐私。
七、宣传与培训
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及家长的心理健康意识。同时,组织相关培训,提升教师队伍在心理健康领域的专业能力。
八、反馈机制
建立有效的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学生、家长及教师的意见与建议,不断优化和完善心理咨询室的工作模式。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我们希望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舒适且充满关怀的心理支持平台,助力每一位学生健康成长。
以上内容旨在规范心理咨询室的日常运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同时保护学生的隐私权益,营造良好的校园心理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