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君者,卫之诸庶孽公子也。其生不显赫,然志向高远,常思变革以兴邦。商君少时好刑名之学,深研法家思想,立志以法治国。其后入秦,适逢秦孝公求贤若渴,商君遂以其治国之策上书,得孝公赏识。
商君变法,主张废除旧贵族特权,推行郡县制,奖励耕战,实行连坐法等措施。其变法旨在富国强兵,使秦国迅速崛起于战国七雄之中。然而,商君之法严酷,招致贵族阶层的强烈反对,最终导致其悲剧性结局。
以下为原文及翻译:
原文:
商君者,卫之诸庶孽公子也。少好刑名之学,仕魏不得志,乃西入秦。秦孝公初见之,悦其言,以为左庶长,卒定变法令。令既具,未布,恐民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翻译:
商君是卫国的一个非嫡出的公子。他年少时喜好刑名之学,在魏国得不到重用,于是向西进入秦国。秦孝公初次见到他,对他的话感到喜悦,任命他为左庶长,最终制定了变法的命令。法令已经制定完毕,但还未颁布,商君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就在国都市场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高的木头,招募民众中有能将它搬到北门的人给予十金。民众觉得奇怪,没有人敢搬动。商君又说:“能搬动的人给予五十金。”有一个人搬动了木头,就立即给了他五十金,以此来表明自己不会欺骗民众。最终颁布了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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