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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仲永原文及翻译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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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07:13:58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翻译:

金溪县有个名叫方仲永的人,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五岁时,还不曾见过书写工具,有一天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感到奇怪,便向邻居借来给他,他立即写下了四句诗,并且署上了自己的名字。这首诗的内容是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宗族为宗旨,全乡的读书人都来观看。从此以后,只要有人指定事物让他作诗,他立刻就能完成,而且诗的内容和文采都值得欣赏。同乡的人对此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父亲带他去拜访,有的人还用钱来求取他的诗。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带着仲永四处拜访同乡的人,而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已经很久了。明道年间,我随父亲回家,在舅舅家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发现他的诗已不再像以前听说的那样出色了。再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询问他的情况。舅舅回答说:“他已经完全和普通人一样了。”

我认为:仲永天生聪慧,这是上天赋予的才能。他的天赋比一般人才高出很多。最终却成为普通人,那是因为他没有得到应有的教育。像他这样有如此天赋的人,如果不接受教育,尚且会沦为普通人;那些本就没有这种天赋的人,本来就属于普通人,如果再不接受教育,还能指望他们成为什么人吗?

注释:

- 世隶耕:世代从事农业劳动。

- 未尝识书具:不曾认识书写工具。

- 指物作诗立就:指着某一事物就马上能够写出诗歌。

- 宾客其父:把他的父亲当作宾客对待。

- 泯然众人矣:消失在人群中,形容变得普通。

- 受之天:承受于天(指先天禀赋)。

- 贤于材人:胜过一般的人才。

- 卒之为众人:最终成为普通人。

- 不至:不够,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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