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城市规划管理体系,提升城市建设的科学性与规范性,厦门市规划局结合当前城市发展实际和管理需求,对《厦门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进行了必要的补充与调整。本次补充内容旨在更好地适应城市更新、功能优化及公共空间品质提升等多方面的发展要求。
在原有规定的基础上,此次补充明确了部分条款的具体适用范围与执行标准,特别是在建筑密度、容积率计算方式、绿地配比以及交通组织等方面做出了更加细致的规定。同时,针对近期城市建设中出现的新问题,如低效用地再开发、历史风貌区保护、绿色建筑推广等,也提出了相应的引导性措施和操作指引。
此外,补充内容还强化了规划审批流程的透明度与可操作性,鼓励各相关单位在项目前期阶段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各项规划指标能够科学合理地落地实施。对于涉及民生改善、公共服务配套等重点项目的规划方案,相关部门将优先受理并加快审批进度。
本次补充规定的出台,是厦门市持续推进城市精细化治理的重要举措之一。通过不断完善规划法规体系,将进一步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助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城市环境。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本补充规定,如有疑问或建议,可通过正规渠道向市规划局反馈,共同促进我市规划管理水平的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