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公司印章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公司各项业务活动依法合规进行,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公司印章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及下属单位在日常运营中涉及印章的使用、保管、审批及监督等管理工作。
一、印章种类与适用范围
公司印章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公章:用于公司对外正式文件、合同、公函、证明等重要事项的签署;
2. 财务专用章:用于财务相关文件、票据、凭证的盖章;
3. 合同专用章:仅限于合同类文件的签署;
4. 部门印章:由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主要用于内部事务处理;
5. 法人代表章:用于法人授权相关文件的签署。
各类印章的使用范围应严格限定在规定职责范围内,不得随意扩大或交叉使用。
二、印章的申领与备案
1. 公司印章由行政部统一负责管理,各使用部门需向行政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
2. 印章申领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领取;
3. 新设立的部门或分支机构需提前向行政部提交申请,经审批后方可刻制印章;
4. 所有印章均需在行政部进行登记备案,并留存印模。
三、印章的使用与审批
1. 印章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审批流程执行,未经审批不得擅自使用;
2. 使用印章前,需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注明使用事由、使用人、使用时间及使用对象;
3. 重要文件、合同、协议等须经法务部门或法律顾问审核后方可加盖公章;
4. 外出办公人员如需携带印章,须经部门负责人和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印章的保管与责任
1. 印章应由专人负责保管,不得交由他人代管或私自携带外出;
2. 印章存放应设置专用保险柜或安全场所,确保无遗失、被盗风险;
3. 因工作变动或离职,相关人员须及时将印章交回行政部并办理交接手续;
4. 对于因违规使用印章造成公司损失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印章的停用与销毁
1. 印章因机构调整、名称变更或不再使用时,应及时向行政部申请停用;
2. 停用印章需在行政部登记备案,并由专人封存;
3. 确认不再使用的印章,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由行政部组织统一销毁,严禁私自处理。
六、附则
1. 本办法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通过严格执行本《公司印章管理办法》,公司将有效防范印章滥用、冒用等风险,提升内部管理水平,保障企业稳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