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医疗卫生和】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国家卫生健康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健康北京”建设为核心,围绕优化资源配置、完善服务机制、强化基层能力、提升信息化水平等方面,全面推进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重点任务
1. 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能力建设
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的投入力度,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升诊疗服务水平,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实现“小病不出社区”。
2. 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进一步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慢性病管理、妇幼保健、老年人健康管理等重点工作,提高服务覆盖率和质量,确保各类人群享有公平可及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3. 强化信息化支撑能力
加快推动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推进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系统互联互通,提升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能力,为科学决策和精准服务提供技术保障。
4. 深化医改政策落地见效
持续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探索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引导医疗资源合理配置,促进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提升。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工作,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共同推进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请各有关单位于规定时间内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至市卫健委相关部门。
特此通知。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25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