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为规范中小学电子阅览室的使用管理,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率,保障师生在使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信息安全,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校师生在电子阅览室内进行的各类学习、查阅资料及教学辅助活动。电子阅览室主要用于学生课外学习、教师备课、多媒体教学以及学校组织的相关活动。
二、开放时间
电子阅览室实行定时开放制度,具体开放时间由学校教务处统一安排,并张贴于阅览室门口。非开放时间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
三、使用规定
1. 进入电子阅览室前,需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如学生证或工作证),并登记个人信息。
2. 使用电脑时应遵守操作规程,不得随意拆卸、移动设备或更改系统设置。
3. 禁止在计算机上安装、运行任何未经允许的软件或程序。
4. 不得浏览非法、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不得进行网络攻击或传播有害信息。
5. 严禁在室内吸烟、饮食,保持室内整洁卫生。
6. 使用完毕后应关闭所有应用程序,退出账号,并将座椅归位。
四、安全管理
1. 学生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管理员报告。
2. 管理员应定期检查设备运行状况,确保系统安全稳定。
3.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电子阅览室。
4. 遇到突发情况(如停电、火灾等),应按照应急预案迅速撤离,并配合管理人员处理。
五、责任与监督
1. 学校教务处负责对电子阅览室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2. 管理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做好设备维护、秩序管理及来访登记工作。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暂停使用权限或追究相关责任。
六、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和修订。各班级应加强对学生的宣传教育,确保每位师生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通过严格执行本制度,能够有效提升电子阅览室的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为师生提供一个安全、文明、高效的学习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