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公告中第九条中所说的内部凭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时,需要取得合法有效的税前扣除凭证。其中,第九条规定了“内部凭证”的相关内容。
一、内部凭证的定义与适用范围
内部凭证是指企业在发生支出时,因无法取得外部凭证而自行制作或记录的原始凭证。这类凭证通常用于企业内部管理或财务核算,但在特定条件下,也可作为税前扣除的依据。
根据28号公告第九条的规定,内部凭证在以下情形下可以作为税前扣除的依据:
- 企业发生的支出属于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 企业已通过内部审批流程确认该支出的真实性;
- 企业有相关合同、付款记录、发票等资料支持该支出;
- 企业能够提供合理解释和说明,证明该支出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二、内部凭证的常见类型
以下是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使用到的内部凭证类型:
类型 | 说明 |
内部报销单 | 用于员工报销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需附有相关票据或说明 |
付款申请单 | 用于支付款项前的审批流程,需注明付款原因、金额及用途 |
费用分摊表 | 用于多部门或多项目共同支出的费用分摊,需明确分摊依据 |
合同履行记录 | 用于证明合同执行情况,如服务完成情况、交付进度等 |
会议纪要或签到表 | 用于证明会议召开、参与人员及讨论内容,适用于业务招待或培训支出 |
三、内部凭证的管理要求
为了确保内部凭证的有效性和合规性,企业应做到以下几点:
1. 规范内部流程:制定清晰的内部审批制度,确保所有支出均有据可查。
2. 保存完整资料:除内部凭证外,还应保留相关合同、发票、银行付款记录等辅助材料。
3. 定期归档:将内部凭证按时间顺序归档,便于日后审计或税务检查。
4. 加强内控:建立内部监督机制,防止虚假报销或不合理支出。
四、注意事项
虽然内部凭证可以在一定条件下作为税前扣除的依据,但税务机关仍会对其真实性进行核查。因此,企业应避免过度依赖内部凭证,尽量取得合法有效的外部凭证,以降低税务风险。
总结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公告第九条所提到的“内部凭证”,是企业在无法取得外部凭证时,用于税前扣除的一种补充性凭证。企业在使用内部凭证时,应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并配合其他相关资料,以满足税务监管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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