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作孽犹可恕的全诗】“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这句话出自《尚书·大禹谟》,是古代先贤对人与天、人与自身关系的一种深刻思考。它强调了自然灾难虽难以避免,但尚可宽恕;而人若因自身行为导致祸患,则难以逃脱惩罚。本文将对此句的出处、含义进行总结,并结合相关诗句内容进行整理。
一、原文出处及背景
| 项目 | 内容 |
| 出处 | 《尚书·大禹谟》 |
| 原文 | “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 |
| 背景 | 《尚书》是中国最早的儒家经典之一,记载了上古至周初的历史文献和政治言论。此句出现在大禹治水的背景下,旨在强调治理国家应以德为本,敬畏天命,同时也警示人们要自我反省,避免因私欲或错误行为招致灾祸。 |
二、句子含义解析
| 词语 | 含义 |
| 天作孽 | 指自然界的灾难或天意造成的不幸,如洪水、旱灾等,属于非人力所能控制的范围。 |
| 犹可恕 | 即可以被原谅或宽恕,因为这是天命所为,非人之过。 |
| 自作孽 | 指因个人行为不当、道德败坏或违背天理而招致的祸患。 |
| 不可活 | 表示无法逃避后果,甚至可能因此丧命,强调自我行为的严重性。 |
三、相关诗句与延伸理解
虽然“天作孽,犹可恕”并非一首完整的诗,但它常被引用在古代文学作品中,用以表达对命运、道德与责任的思考。例如:
- 《孟子·公孙丑下》:“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强调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比自然条件更重要。
- 《论语·颜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提醒人们要以德服人,避免因己之过而害人。
- 《左传·宣公十五年》:“天之所弃,必无其福。”进一步说明违背天道的行为终将受到惩罚。
这些经典名言与“天作孽,犹可恕”相辅相成,共同构建了中国古代关于天命与人性的哲学体系。
四、现代启示
| 方面 | 启示 |
| 个人修养 | 强调自我约束与道德自律,避免因私欲或错误判断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
| 社会治理 | 提醒领导者应以民为本,顺应天意,避免因暴政或失德引发民怨。 |
| 面对灾难 | 在面对自然灾害时,应保持冷静,积极应对,同时尊重自然规律。 |
五、总结
“天作孽,犹可恕”不仅是古人对天命与人性的深刻反思,也为我们提供了重要的道德指引。它告诉我们:面对自然的无情,我们可以选择宽容与包容;但面对自身的错误,必须承担后果,不可逃避。这一思想至今仍具有现实意义,值得我们在生活中不断思考与践行。
原创声明:本文内容基于《尚书》原文及相关历史文献整理而成,未直接复制网络内容,力求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呈现经典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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